南前村远耕队挡墙道路修复工程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鑫俊业[2025]招006号的《南前村远耕队挡墙道路修复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
统一 调整为: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注: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