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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前村远耕队挡墙道路修复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来源: | 作者: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5-04-21 | 38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南前村远耕队挡墙道路修复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本工程于2025年4月21日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园2号楼2层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南屿镇南前村民委员会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南前村

联系人:黄文华

电话:152050983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园2号楼2层

联系人:李友元

电话:13276959787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南前村远耕队挡墙道路修复工程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福建汇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27095

  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福建汇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吕小洁(闽2352012201362808)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郑炘(组长)、肖晖、陈开林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公示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2.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3.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十、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  2025430